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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(建築執造)因應COVID-19傳播嚴峻,造成營(建)造產業的衝擊,請依本公告紓困及振興措施規定辦理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建設處

依據建築法第53項第3項及花蓮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第2項辦理。